
于晓非从美国飞回来照顾我,她说:“这半年你让我几乎花尽了所有积蓄。但是,绛绿,不管你对我怎样,我还是爱你的。”
我在春天快来的时候遗落了一只手套。它有着艳红的颜色,羊毛质地,手套背上绣着细细的牵牛花,枝叶跟花瓣都很精致。更重要的是,它非常适合我的手。不大不小,温暖而柔软。
于晓非同我说:“幸好冬天都过去了,年底再买双新的吧。”
但我坚持一直戴着剩下的那一只。
她就在我耳朵边上叫:“绛绿,你疯了?为了这样一个男人,值得么?”
于晓非不喜欢陆鸿。去年年底她从纽约回来看我的时候我们正吵得天翻地覆。那天,她坐了一天一夜的飞机,又好不容易铿铿锵锵地把大皮箱拖到5楼站在我的家门口,却看到满地的碎玻璃片,一大把雏菊躺在房间中央,花朵已经被踩坏,叶片泛着腐烂的污绿色。电话机摔在窗台上,空中仿佛还有飘散的纸片。陆鸿紫胀着脸,正用手拼命掐着我的脖子。而我的腿扑腾着,用尽力气踢向他的下体。
于晓非尖叫着冲进来,脚踩到了碎玻璃,流了一地的血。最后,我们三个人里反倒是她受伤最重。
隔天,她躺在香格里拉的观景大房里,脚上缠着白绷带,眼睛看着窗外的黄浦江,面无表情地对我说:“绛绿,我希望你同那个人分手。”
我不说话,只管低着头把一束淡粉色康乃馨的花瓣一片片抚平,然后插进床头的透明玻璃瓶。
于晓非是我最好的,也是惟一的朋友。上小学的第一天,她就和我同桌。之后一直同班,就连父亲去世,也是她陪我去的医院认尸。父亲生前始终不快乐,自从母亲离婚再嫁,他天天喝得醉醺醺回家,一不顺心举手便要打我。于晓非就带我去她家住,两个人挤一张单人床,睡一个被窝,直到父亲出了车祸。
去年她全家移民到了美国,刚开始我简直不能习惯没有她的日子。每个孤独的夜里,我开着灯,愣愣地看着天花板,脑子里想的都是她。这让我一度以为自己是个同性恋。
后来认识了陆鸿,我可能根本不爱他,但我不能没有他。因为他让我觉得,我是个正常的女人。所以我告诉晓非,我不能同他分手。
于晓非拍着床跳起来:“绛绿,你疯了,你疯了!那个男人有什么好!”
她一激动,声线就提高八度,满脸通红,手握拳头。我扑哧笑了出来:“晓非,你好像在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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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愣,喃喃地说:“我是为你好,男人没几个好东西。”
我淡淡地转过身,拿起丢在沙发上的皮包,打开门走出去。门把手冷冰冰地刺着我的手心,我突然想有一付手套,好让我躲进它的温暖里,永远不再出来。
回到办公室,前台秘书送来一大把红玫瑰,暧昧地对我眨了眨眼。花里有张卡片,写着:“我爱你,原谅我这个笨男人。”
我把卡片扔进垃圾桶,却把玫瑰横放在窗前。左右的同事都在埋头苦干,没有人注意这片艳红,而它却灼着了我的眼睛,以至于一整个下午我的眼前都仿佛有一片红色在晃。
下班到家,陆鸿已经熬好了汤,又摆了一桌子的菜:红烧凤爪、龙井虾仁、四喜烤麸、桂花糖藕和梅干菜扣肉。
每次吵完架都是这样,我觉得我在不停地踏入同一个格子中,重复再重复……也许这就是生活。
不是不幸福。但是这样的幸福,就好像是一双手,套进了非常合适的手套里。你戴它,不是因为爱它,而是因为习惯,而是因为舒适。
吃完了饭我在水池前洗碗。陆鸿就从后面抱着我,凉凉的手从肩膀上一直滑下去,最后捏着我的手腕,下巴抵着我的脖子,就这样贴着,紧紧的。
那一刻我知道他是爱我的,很爱很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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