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贝网
今天是:
内科疾病
外科疾病
妇科疾病
男科疾病
儿科疾病
五官科疾病
皮肤科疾病
康贝首页 美容美发 两性·性爱 心理健康 美食天地 中医频道 育儿宝典 药品 医院 急救 化验 图片站 留言
内科频道首页 | 呼吸系统疾病 | 消化系统疾病 | 心血管疾病 | 肝脏疾病 | 肾脏疾病 | 糖尿病
内分泌系统 | 风湿类疾病 | 血液类疾病 | 神经内科 | 意外伤害
您现在的位置: 康贝健康网 >> 内科 >> 呼吸系统 >> 肺结核 >> 正文

警惕肺结核

作者:康贝 文章来源:kb120.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2 15:54:17

Google

康贝网(www.kb120.com)提供
    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病原是结核杆菌,从呼吸道进入肺内而发病。

    结核杆菌属于分枝杆菌,对人致病的有人型结核分枝杆菌、牛型分枝杆菌和非洲型分枝杆菌,其他型分枝杆菌偶而引起人类患病。结核杆菌在外界的抵抗力相当大,在干燥的痰液内可存活6~8个月,如果又随尘土飞扬在空气中,在8~10天内都有传染性,因此被含菌的痰污染过的用具、书本、玩具也都有传染性。该病菌遇热容易死亡,60℃时30分钟或100℃时5分钟即可杀死;太阳晒2~4个小时,经紫外线杀灭;常用的75%酒精在几分钟内也可杀死结核杆菌。

    人们初次感染结核杆菌不易察觉,在肺部造成的损害能不治而愈合,这就是常说的钙化。这种初次感染大多可转为局限的潜伏状态,只有极少数人发展成肺结核,或是结核杆菌在体内扩散引起粟粒性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肾和关节结核等症。

    再次感染结核杆菌,或是初次感染潜伏状态的复活,都可引起肺结核。早期的症状表现有疲乏感、午后低热、夜间盗汗、食欲减退、颧骨发红、身体消瘦,后期出现干咳、胸痛、咳痰、咯血及声音发哑等显著病态。

    初次感染多见于儿童,一般无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咳嗽、喷嚏、大声呼喊时排出的呼吸道分泌物飞沫中的结核杆菌,被人吸入可造成感染。如吐痰在地,干燥后随尘土飘扬在空气中,也可吸入感染。与肺结核病人长期密切接触(同家、同宿舍等),可使接触者感染。患结核病的牛,可通过未加热消毒的奶传播结核病。

    对于结核病是有防治方法的。儿童通过接种卡介苗预防结核病,异烟肼(雷米封)、链霉素对结核病有特效。但深入的研究发现,儿童接种卡介苗只可预防结核性脑膜炎。结核杆菌对上述多种治疗药物产生了很普遍的耐药性,这样,就使曾经得到有效防治而发病率下降的肺结核,又重新抬头。肺结核又成了世界范围内的一项重点任务。

    防治肺结核,首要的是早期发现。凡咳嗽、咳痰、低热、盗汗1个月以上,经一般治疗无效者,应作X线胸部检查,并去结核病专科验痰查结核杆菌,以便确定诊断。定期体格检查,肺部X线检查也可早期发现肺结核。工矿企业、饮食服务行业、托幼单位、流动人口,以及肺结核患者的家属,都应列为定期检查的重点对象。大学新生、入伍新兵也应例行检查。早期发现,会得到及时治疗,也防止扩大传播。

    接种卡介苗可以激发对结核杆菌的免疫作用,接种对象为新生儿,以及没有感染过结核的儿童和青少年。

    平时应加强自我保健,注重个人卫生,坚持体育健身活动,不随地吐痰,不接触肺结核患者。

    发现患了肺结核,要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心情舒畅,生活规律,注意休息。适当增加营养,多吃些动物蛋白、植物蛋白食品,保证新鲜蔬菜和水果。创造条件多见阳光,吐痰入盂经消毒后处理。

    发现患了肺结核,要在医生、护士指导下坚持治疗,是可以治愈的。我国采用统一联合化疗方案,疗程6~8个月;实行医护人员全过程督导管理治疗,可在2个月痰中结核杆菌转为阴性,6个月痊愈。

    通过健康教育,提高警惕,预防肺结核。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1
    肺结核的症状
    肺结核症状
    肺结核的治疗
    肺结核是怎样传播的?
    老年肺结核如何治疗?
    肺结核患者性生活
    肺结核与性生活
    肺结核到结核病院就诊
    肺结核
    关于肺结核
    2
    3
    4
    5
    6
    7
    8
    9
    10

    站长:憨憨
    OICQ:67453010
    电话:13848598707
    投稿: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百度搜索GOOGLEYAHOO
     

    网站合作、内容监督、商务咨询:13848598707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请点这里在线提交
    Copyright © 2002--2006 康贝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康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