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贝网
今天是:
内科疾病
外科疾病
妇科疾病
男科疾病
儿科疾病
五官科疾病
皮肤科疾病
康贝首页 美容美发 两性·性爱 心理健康 美食天地 中医频道 育儿宝典 药品 医院 急救 化验 图片站 留言
药品
药品首页 | 药品大全 | 医药资讯 | 药物世界 | 药物常识 | 药酒秘方 | 用药指南 | 选购储藏 |
中药 | 西药 | 中成药 | 家庭药箱 | 中药常识 | 药酒常识 | 儿童用药 | 女性用药 | 外用药物 |
您现在的位置: 康贝健康网 >> 药品 >> 药物世界 >> 医药广告 >> 正文

发布非处方药广告须持国家药监局审定的药品使用说明书

作者:康贝 文章来源:kb120.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29 11:47:09

Google


   从今年12月1日起,申请发布经遴选公布的非处方药品广告,广告主必须提供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的非处方药药品使用说明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就加强药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人士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从今年12月1日起,申请发布经遴选公布的非处方药品广告,广告主必须提供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的非处方药药品使用说明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非处方药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必须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的使用说明书为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这位人士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即将开始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的时限,做好药品广告审查工作。从今年12月1日起,要对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法发布广告的,要及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查询更多广告信息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1
    蓝金组合广告违法工商亮“
    有人竟写广告卖迷药部门提
    四川省药监局:封杀通脉强
    黑药监局撤消“木竭胶囊”
    上海封杀珍香胶囊等药违法
    江苏60余种药品广告违法上
    做违法药品广告者当以卖假
    违法药品广告满天飞广告法
    处方药广告上病历本
    揭开药价虚高内幕:患者为
    2
    3
    4
    5
    6
    7
    8
    9
    10

    站长:憨憨
    OICQ:67453010
    电话:13848598707
    投稿: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百度搜索GOOGLEYAHOO
     

    网站合作、内容监督、商务咨询:13848598707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请点这里在线提交
    Copyright © 2002--2006 康贝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康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