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将全国所有审查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通过SFDA政府网站(网址:www.sfda.gov.cn)向社会公布。
在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中没有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或者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属于未经审批擅自违法发布的广告,其广告内容没有真实可信性;对于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中刊播了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或者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消费者可以通过SFDA政府网站检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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