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贝网
今天是:
内科疾病
外科疾病
妇科疾病
男科疾病
儿科疾病
五官科疾病
皮肤科疾病
康贝首页 美容美发 两性·性爱 心理健康 美食天地 中医频道 育儿宝典 药品 医院 急救 化验 图片站 留言
药品
药品首页 | 药品大全 | 医药资讯 | 药物世界 | 药物常识 | 药酒秘方 | 用药指南 | 选购储藏 |
中药 | 西药 | 中成药 | 家庭药箱 | 中药常识 | 药酒常识 | 儿童用药 | 女性用药 | 外用药物 |
您现在的位置: 康贝健康网 >> 药品 >> 药物常识 >> OTC常识 >> 正文

中医药事业里程碑

作者:康贝 文章来源:kb120.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1 10:15:17

Google


  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简称《条例》)已由温家宝总理签署第374号国务院令,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强调,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全行业的一项长期任务,要按照《条例》规定,规范行业行为,加强管理,不断促进事业发展。

  《条例》颁布以来,各地卫生系统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海南、贵州、辽宁、陕西等省将《条例》的学习与“四五”普法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结合起来;广西、湖南、浙江、海南、四川、黑龙江、山西等地,利用义诊、宣传周、座谈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系列报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社会宣传《条例》。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举行的专题座谈会上,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指出,《中医药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中医药事业已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对于保障、促进中医药在新的历史时期健康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医药行业在全面贯彻《中医药条例》过程中,要把握好《中医药条例》的基本指导思想,不断推进中医药行业的法制化进程,依法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条例》的颁布,赢得了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拥护。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永炎提出,要保持和发扬中医学科自身的优势,同时积极地利用现代科技,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公共关系网络的建设,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力。中国中医研究院王孝涛研究员呼吁,加强中药的管理,尽快出台《条例》的配套文件,以使《条例》能够切实落到实处。

  查询更多中医药信息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1
    国家药监局公布第五批非处
    国际通用的处方药、非处方
    哪些药品属假药、劣药
    正确使用OTC药物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规定
    为什么非处方药还要分为甲
    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的
    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应具备
    卖假药最高可判死刑
    《现代中药临床手册》出版
    2
    3
    4
    5
    6
    7
    8
    9
    10

    站长:憨憨
    OICQ:67453010
    电话:13848598707
    投稿: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百度搜索GOOGLEYAHOO
     

    网站合作、内容监督、商务咨询:13848598707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请点这里在线提交
    Copyright © 2002--2006 康贝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康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