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密切关注“流脑”疫情的发展,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杜绝“流脑”通过车船传播。
交通部要求交通系统要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加大防范力度,对车站、码头的候车室、候船室及车、船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立即在候车室、候船室增配“流脑”监控点,配备一些预防流行性疾病的常用药品,向过往旅客宣传相关预防流脑的知识,提高旅客自我防护意识。一旦出现类似“流脑”病情的病症,要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防疫部门做好隔离、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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