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贝网
今天是:
内科疾病
外科疾病
妇科疾病
男科疾病
儿科疾病
五官科疾病
皮肤科疾病
康贝首页 美容美发 两性·性爱 心理健康 美食天地 中医频道 育儿宝典 药品 医院 急救 化验 图片站 留言
药品
药品首页 | 药品大全 | 医药资讯 | 药物世界 | 药物常识 | 药酒秘方 | 用药指南 | 选购储藏 |
中药 | 西药 | 中成药 | 家庭药箱 | 中药常识 | 药酒常识 | 儿童用药 | 女性用药 | 外用药物 |
您现在的位置: 康贝健康网 >> 药品 >> 药品大全 >> 西药 >> 抗焦虑药 >> 正文

兰释

作者:康贝 文章来源:kb120.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3 12:17:45

Google

药物名称:
兰释
药物别名:
马来酸氟伏沙明 fluvoxamine,Faverin,Avoxin
英文名称:
说  明:
    片剂:50mg/片。包衣划痕片。本品应保存在干燥避光处,有效期后,请勿使用。 
功用作用:
    是作用于脑神经细胞的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对非肾上腺素能过程影响很小,同时受体结合实验表明,兰释对α-肾上腺素能、β-上腺素能、组胺的、毒蕈硷的、多巴胺或血清因子受体几乎不具亲和性。 抑郁症及相关症状的治疗。强迫症症状治疗。 

用法用量:
    抑郁症: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0或100毫克,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至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100毫克且可根据个人反应调节,个别病例可增至每日300毫克,若每日剂量超过150毫克,可分次服用。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患者症状缓解后,继续服用抗抑郁制剂至少6个月。

    兰释用于预防抑郁症复发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00毫克。强迫症: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50毫克,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100-300毫克之间,应逐渐增量直至达到有效剂量。

    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300毫克,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200毫克。单剂量口服可增至每日150毫克,睡前服,若每日剂量超过150毫克,可分2-3次服。如已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可继续应用此根据个人反应调整的剂量。

    如果服药10周内症状没有改善应继续使用本品,尽管尚无系统资料提示应用氟伏沙明持续治疗的最长时间,由于强迫症是一慢性疾病,可以考虑在相应患者人群中治疗时间大于10周。

    根据病人情况仔细调整剂量,使病人接受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也可考虑合并行为疗法。对肝肾功能异常的患者,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本品宜用水吞服,不应咀嚼。 

注意事项:
    抑郁症病人自身常有自杀倾向,常在症状明显改善前持续出现。对肝或肾功能异常的病人,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偶见无已知肝功异常的患者服药后出现肝酶升高,且多伴临床症状,若出现此情况,应立即停药。

    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可引发惊厥,但有癫痫史的患者应慎用,如惊厥发生应立即停用本品。老年人常规用量与年轻患者相比无显著临床差异。然而,对老年患者调整剂量时,应缓慢增量。兰释在临床上可引起轻微心律减慢(2-6次/分)。因临床数据不足,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

    有报告应用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有皮肤粘膜异常出血,如淤斑和紫癜,同时应用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TCAs、阿斯匹林、NSAIDs等),以及有不正常出血史患者慎用。动物繁殖实验未发现高剂量兰释对繁殖能力的损害及致畸作用,但通常孕期应慎服任何药物。兰释可少量排入乳汁,故服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本品禁与单氨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如果病人由服用单氨氧化酶抑制剂改服本品,治疗初期应注意:如为不可逆转的单氨氧化酶抑制剂,至少应停药2周;如为可逆转的单氨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可于停药后1天改服本品。若停用本品治疗,在改用单氨氧化酶抑制剂之前至少应停药1周。本品禁用于对马来酸氟伏沙明或其他辅料过敏的患者。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1
    [图文]三唑仑
    [图文]艾司唑仑
    [图文]阿普唑仑
    [图文]盐酸阿米替林
    [图文]奥沙西泮
    [图文]依替唑仑
    [图文]氯硝西泮
    [图文]去甲西泮
    [图文]兰释
    [图文]氟硝西泮
    2
    3
    4
    5
    6
    7
    8
    9
    10

    站长:憨憨
    OICQ:67453010
    电话:13848598707
    投稿: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百度搜索GOOGLEYAHOO
     

    网站合作、内容监督、商务咨询:13848598707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请点这里在线提交
    Copyright © 2002--2006 康贝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康贝网